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中声测管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程》,切实加强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长三角地区2020-工程量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工程,钢铁行业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空气质量工程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声测管工程量厂家实施范工程围。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
二埋设、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各城市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声测管“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
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程量
各地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组织相关资源,帮助钢铁企业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路线,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
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螺旋式声测管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台600平方米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浙江省完成560万吨、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各地要指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按照《钢铁程量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工作。
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钢铁协会埋设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螺旋式声测管排措施;对在评估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钢铁企业和评估监测机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应急绩效等级降为D级。
落实产程量业结工程构调整要求。
各地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工程量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
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沿江、沿湖、沿湾等环境敏工程量感程量区内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加快城市建桩基声测管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上海市全面完成《优“化”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涉及的企业调整提升,完成全市不少于700项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江苏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完成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6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以及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内且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退出或搬迁;浙江省完成100个重点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安徽省加大现有化声测管厂家工园区整治力度,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推埋设进“公工程转铁”“公转水”重点工程。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长三角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含岸电使用)实施方案》及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埋设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进集疏港铁路建设,大力桥梁声测管发展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
到2020年底,长三角地区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以上,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江沿海主要港口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基本实现由水路工程或铁路运输。
深入开展锅炉、炉窑工程综合整工程量治。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工程量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
20工程量20年底前,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每桥梁声测管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在保证热工程量源供应前提下,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实施工工程量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工程替代。埋设
依法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埋设盖范围内的燃钳压式声测管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依法全面淘汰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2020年底前,江苏省全部关停烧结砖瓦行业年产能3000万块及以下的隧道窑生产线;安徽省完成城市建成区玻璃、陶瓷、砖瓦行业燃煤炉窑埋设淘汰或清洁工程能源替代工作。
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工程放治理桩基声测管,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
三、强化埋设区域联程量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工程量
研究构建区域生态环埋设境大数工程据综合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和智能化应用管理。
统一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先行衔工程接跨界地区空气质量监控站点体系建设。
打造一体互联的桩基声测管交通信息平台工程,支撑区域一体化智慧物流服务,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
完善长程量三角地区空气埋设质量预测预工程量报机制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联合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的协同保障工作工程。
推进区域实行统一的大气埋设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工程量准、绿色产品标准和环境执法规范。
完善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程量,推动区工程量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一体化工作。
实施绩程量效分级差异化埋设减排。
各地严格按照《重埋设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工程,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各地要高度重工程视,确保将绩效分级有关要求告知到相关的每家企业,组织好评级工作。
对39个重点行工程业,绩效分级按《技术指南》有关指标严格执工程量行,原则上,评为A声测管厂家 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埋设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钳压式声测管工程量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较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夯实应工程量急减排清单。
各地应按时完成行政区工程量域内相工程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
按要求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清单,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声测管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对居民供暖锅埋设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纳入清单但不应采取停限产措施。
应急减程量排措施应细化落实到工程量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把关,组织力量对清单进行审核,将本行政区域工程量内所有城市的清单审核汇总后上报生态环境部。
积极应对重工程污染天气。
深化落实《长三角区工程量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螺旋式声测管》,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
充分依托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联合预测工程量预报机制,当预测区域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程量各省(市)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各省(市)及时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不断完善区域应急工程联工程量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加强苏北、皖北城市的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降低重桥梁工程量声测管污染天气发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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